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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力温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这“十项检察举措”直戳痛点【813期】

温州检察 2021-04-28

  日前,温州市检察院出台《关于服务保障温州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,以精准监督、精准服务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保障“三城市两枢纽”建设,为温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。



《意见》指出


  要紧紧围绕发展大局,聚焦监督主责主业,着力开展保障重点项目推进专项检察监督,常态化推进虚假诉讼监督治理,推动建立品牌保护联盟,以检察工作的高质效推进温州区域中心城市建设。进一步主动对接涉及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、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的重点项目,依法打击破坏妨害项目推进的各类刑事犯罪,强化对国有财产保护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跟踪监督;完善虚假诉讼线索智能研判系统,围绕破产案件、民间借贷、劳动纠纷、夫妻债务纠纷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察监督;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,共同推进线上侵权商品快速下架、删除信息,以及线下民事侵权追偿、行政违法处罚、刑事犯罪打击,有力保障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。


《意见》明确


  将设立金融犯罪检察官办案组,进一步加强与人民银行、银保监、金融办、公安等单位建立定期联络、信息交流、案件通报、办案协助等机制,精准打击各类金融犯罪,强化区域性、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,推动区域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。


  近年来,涉企贪腐问题的有效防治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,是企业重点关注的“难点”和“痛点”。《意见》强调 ,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贪腐问题联防联治机制,加强立案监督工作,突出打击企业职工内外勾结、侵占货款、收受回扣、泄露商业秘密等犯罪,为企业完善内部监管、强化风险防范提供法律专业指导;下大力度加强跨区域涉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,重点加强民事审判程序监督、裁判结果监督和执行监督,依法办理涉及行政审批、行政许可、行政征用、行政执行、行政处罚、减税减负等方面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,联动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。


  优良的发展环境需要更加绿色的生态空间来支撑。《意见》指出 ,要建立环保执法司法协作联动机制,严厉打击跨区域跨流域破坏生态屏障、污染生态走廊的犯罪,携手打造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最严区域;积极构建绿色生态空间检察保护网络,在南麂列岛、雁荡山、楠溪江等重点生态空间设立检察工作站,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力度,保障浙南绿色生态屏障建设。


  一体化发展,跨区域联动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。《意见》强调 ,要开通跨区域检企联络“绿色通道”,巩固深化与市工商联的联系合作机制,主动与上海、江苏、安徽等地检察机关对接,加大法律监督力度,帮助区域温商等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、解决投资经营中的法律问题;推动建立跨区域检察交流合作机制,与其他地区地检察机关签订交流合作协议,共享人才、智库资源,强化司法协作,实现信息共享,开展检察教育培训、法治文化交流,形成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法治工作合力。


文字 | 张露剑

图片 | 张露剑

编辑 | 温州新闻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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